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共中央、自治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有关指示;研究、宣传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政策,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向区委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项规定及对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方针、政策。
(三)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问题,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协调和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台胞和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工商联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情况,反映问题,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做好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归口管理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指导全区各基层党委、区直单位统战工作;负责党外干部和统战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工商联工作,并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认真抓好统战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自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