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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政务服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全区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和农村牧区产权交易等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相关改革措施。承担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指导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协调促进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工作,创新、落实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方式。

(四)统筹指导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落实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参与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内容建设。落实呼伦贝尔市政府办公网络与本级政府网络互联互通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五)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指导区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工作。制定区农村牧区产权交易目录、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推行产权交易电子监察工作。推进交易主体信用监管。

(七)指导区政府采购交易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交易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行政府采购交易电子监察工作。推进采购主体信用监管。

(八)指导本级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

(九)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产权交易和集中采购代理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

(十)负责指导推进区政府热线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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