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990年1月25日,经省民政厅同意注册成立“浙江省保安工作者协会”。由于原协会使用的“浙江省保安工作者协会”名称,其内涵和外延的局限性,限制了协会的发展,只能成为从事保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的民间组织。从浙江省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协会应该是浙江省从事保安工作和热心保安事业的单位和个人的民间组织。为此,2005年7月29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就“浙江省保安工作者协会”变更为“浙江省保安协会”进行专题审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后报经省民政厅批准于2005年11月18日正式更名。
职能
1、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参与研究、起草行业标准,提出行业政策、立法建议,协调企业之间的关系;
2、加强企业之间的协作,协调行业内部之间关系,规范行业内部保安服务标准,严格行业内部企业行为;
3、承担行业的自律管理,开展行业监督、检查、评比、竞赛、认证、许可等相关工作;
4、办好本协会“会刊”、网站及其他信息载体,做好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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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发展
1989年12月31日,第一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菜扬蒙(原省公安厅副厅长)为名誉会长,陈品贤(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处处长)为会长,周长康为顾问,余宗春、黄美道为副会长,其中黄美道兼秘书长,李之平为副秘书长。
1993年5月20日,第二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黄子均(原省公安厅副厅长)为名誉会长,杨新荣为会长,齐岩兴为副会长,毕建新为秘书长,路美珍为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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