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1、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参与研究、起草行业标准,提出行业政策、立法建议,协调企业之间的关系;
2、加强企业之间的协作,协调行业内部之间关系,规范行业内部保安服务标准,严格行业内部企业行为;
3、承担行业的自律管理,开展行业监督、检查、评比、竞赛、认证、许可等相关工作;
4、办好本协会“会刊”、网站及其他信息载体,做好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等;
5、围绕社会安全防范,组织专题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参加全国同类协(学)会的学术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传递、交流国内外安全防范先进科学技术信息;
6、组织各项业务活动,通过座谈会、报告会、展览会等形式,推广保安业务工作的经验,应用先进安全防范技术,帮助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7、举办培训班(会),为协会会员单位培训保安业务骨干,提高保安公司和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8、加强组织联系,密切会员之间的协作;
9、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10、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11、按照国家规定举办经济实体,补充协会的活动经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