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丽江泸沽湖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丽江泸沽湖管理局主要职责

丽江泸沽湖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景区旅游管理、规划建设、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监管服务、公共信息发布,协调并配合宁蒗县委、政府做好景区的资源、旅游、环境、经济、治安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三)承担泸沽湖流域法定范围内的有关监管执法职责。

(四)负责制定景区内的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依法承担景区的规划、管理和保护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景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解释、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辖区自然生态、旅游文化资源的调查登记、保护开发和利用管理。

(八)牵头实施景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及落实,辖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负责对辖区内从事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的审核,以及活动现场的监督检查。

(九)负责景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资经营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偿服务。

(十)负责景区规划建设方案选址的初审工作,《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资料收集上报服务及项目建设活动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景区旅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景区旅游服务体系和旅游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审批旅游服务项目,核发《风景名胜区准营证》。

(十二)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丽江泸沽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在泸沽湖风景名胜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协助宁蒗县委、县政府,永宁镇党委、政府开展景区居民生产生活、脱贫帮扶、社会治安等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滇川两省各级部门推进共同保护治理,协调处理跨界纠纷及损害赔偿,配合落实滇川各级联席会议、联合巡查督察、联动保护治理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丽江泸沽湖管理局在对外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时,可以使用丽江泸沽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和印章。

2·协调、督促、配合丽江市、宁蒗县相关部门做好丽江泸沽湖、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

3·协助景区公安派出所做好景区及社区日常治安管理工作。

4·其余管理体制机制未尽权限划分事项,按照《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优化泸沽湖程海管理体制机制的方案〉的通知》(丽办通〔2018〕30号)、《丽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泸沽湖管理体制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丽机编〔2018〕8号)和《中共丽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泸沽湖保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丽编〔2019〕9号)规定执行。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