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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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交通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组织实施公路、水利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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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综合调研、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与管理;负责协调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接待工作。
(二)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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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挂靠单位。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正科级,既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负责交通动员工作的职能部门。市人民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编制为2名。其中:主任1名。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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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第3次局务会议召开
2013年5月7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金中华主持召开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第3次局务会议。局务会议组成人员谢雄、周珍生、宋国顺、高宏标、杨湘林、李雄彬、张德寅、钟高慧、杨中华、向真祥、毛培新、陈强、邹明选出席。
会议听取了201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认真做好201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支持。要严格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格式,踩准时间节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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