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百科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湖南省益阳市的国家审判机关,前身为1950年设立的湖南省人民法院益阳专区分院。现位于益阳市高新区龙洲南路268号,管辖7个基层人民法院及32个派出法庭,内设刑事、民事、行政等9个审判部门及7个综合管理机构,在岗人员140人,年结案约1·2万件。依法行使审判权,负责审理辖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复议诉讼,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工作,并承担司法执行、司法建议等职能。
该院历经1952年并入常德专区分院、1962年恢复为益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撤区建市后更为现名。2006年以来司法绩效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列,执行机制创新经验获省级推广,立案、调研工作多次获全国先进。下属法院曾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国家级荣誉,2024年建立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体系,调撤率达61·6%。现任院长为何文哲,2024年通过述职测评强化审判质效与队伍建设。
机构概况
1962年12月,设立湖南省益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6月,益阳撤区建市,更名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行政区划的调整,益阳市的审判机构不断健全。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安化县、桃江县、资阳区、赫山区、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七个基层人民法院,县(市)区法院派驻农村的人民法庭32个。全市两级法院共有干警742人,其中法官549人。全市法院年结案数在1·2万件左右。益阳中院设9个审判业务部门和7个综合管理部门,在岗人员140人,其中法官89人。 近年来,益阳两级法院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抓住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6年以来,益阳法院司法绩效连续三年位居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中院先后有14个单位和29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立案、执行、行政审判、调研、审判管理等工作多次被评为全省或全国先进。中院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的做法,先后在全省、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湖南日报》、新华社对中院经验作了推介。赫山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该院民三庭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资阳法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优秀维权岗、全省七化标准化法院和优秀法院;安化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全省文明单位和优秀法院;桃江法院被评为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和全省优秀法院;南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陪审员工作、司法绩效先进。中院办公室主任夏琼瑶、执行局副局长丁杰、沅江法院王光明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办公室工作、执行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益阳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描绘了新的美好蓝图,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益阳法院工作总的目标。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坚持“三个至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强力推进队伍建设和“两庭”建设,努力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益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机构设置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和部门工作;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新闻宣传:各类媒体的宣传报道;益阳法院网的采访、编辑及运行维护;全市法院大型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起草一般事务性材料和中心工作综合材料,编发《益阳法院信息》。《益阳法院年鉴》的组稿、编辑、出版。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含院印、传真、文件)、邮寄,以及打字文印和益阳法律图书馆的管理。上传下达及全市法院工作会议、院长办公会、院务会、上级全面性工作检查汇报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归口负责本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
公众号主体介绍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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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由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1950年6月23日成立湖南省人民法院益阳专区分院,1952年并入湖南省人民法院常德专区分院,1962年12月成立益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6月撤地改市成立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赫山区龙洲南路268号。全院现有15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5%,其中硕士20人,占总人数的13·3%,法院队伍逐步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院情简介
1950年6月23日成立湖南省人民法院益阳专区分院,1952年并入湖南省人民法院常德专区分院,1962年12月成立益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6月撤地改市成立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赫山区龙洲南路268号。全院现有15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5%,其中硕士20人,占总人数的13·3%,法院队伍逐步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益阳中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研究室、技术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行政装备科18个部门。
法院建设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7个基层人民法院, 37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目前实有在编人员786人,其中法官495名。市中级法院设有9个审判业务部门和9个其他内设机构,在编人员151人,其中法官97人。全市法院立足大局,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案件的审理,努力调节社会关系。全市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拓展便民利民举措。一是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实现司法功能最大化,中院新设民事审判三庭,4个基层法院设立道路交通法庭,简便、快捷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依法可以调解的民商事案件,首选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二是畅通权利救济途径。探索外地当事人网上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全面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正确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开展便民审判,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依法解决涉诉信访合理诉求。全市法院始终把公正作为法院工作生命线,坚持细化管理单元,量化考核指标,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全市法院坚持以改进作风为主线,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规范权力运行。
所获荣誉
近三年来,益阳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司法绩效连续三年位居全省法院先进行列,涌现出了以廖红辉、周社清、陈立平为代表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立案、执行、行政审判、调研、审判管理等工作多次被评为全省或全国先进。全市法院先后有36个单位和76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