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大通湖区司法局是区管委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肩负着全区人民调解指导、三调联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政府法制等主要职能;内设办公室 、政工室、基层股、法制宣传股、政策法规股5个股室和法律援助中心,下辖河坝、北洲子、金盆、千山红、沙堡洲5个司法所。
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指导调委会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跟踪、教育和管理,严禁弄虚作假、推诿懈怠。
三、认真贯彻《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四、着重抓好“四个服务”,即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依法决策、服务基层群众、服务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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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制订全区司法行政规章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参与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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