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研究起草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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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电子政务、机要、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考评、综治维稳、挂包帮定点扶贫、网络安全、建议提案办等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日常财务工作及局属单位账务统计、财务决算工作;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各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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