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区级财政性工业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建议,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纲要,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四)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工业经济正常运行,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数据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工业企业数据库。负责工业园区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发展考核工作。
(五)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企业上云工程,提升工业信息化水平,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推进以及应用示范相关工作,促进大数据与工业产业的融合发展。
(六)指导全区工业园区发展,提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转型升级等工作。
(七)建立服务区内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人才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企业精准帮扶。
(八)负责全区工业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目标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信息产业、冶金、建材、机械、纺织、轻工业等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工作,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推进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协助上级部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一)负责推进与协调工业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提出改善融资环境的意见和措施,建立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十二)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和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出口基地建设和申报自营出口经营权工作。开展与国际中小企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督促工业企业加强生态环保安全工作。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应急管理、指导产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四)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会同通信、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协调全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企业改制历史问题。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产业规划企业投资和经济运行股
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编制和实施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纲要,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升。负责全区工业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园区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发展考核工作。负责省、市组织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省、市下达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资源利用节能和生态环保安全股。
贯彻落实工业产业结构调整、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推动工业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全区工业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督促工业企业加强生态环保安全工作。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应急管理、指导产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