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市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相关社会职能政策,依法依规拟订符合本区实际的医疗保障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各项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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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区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公务接待、调研、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新闻宣传、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及相关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人事及退休人员管理、意识形态建设、相关创建及达标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互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政策和公务员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区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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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是区医保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等经办事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基金(费)、医疗救助金、离休干部统筹金的管理、运行、结算等经办事务;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经办事务的操作流程及与流程相关的管理办法;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障个人账户管理、统筹基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财务对账制度;参与拟定与职责范围内的保障经办事务相关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住院服务标准、康复性治疗目录以及费用结算办法;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保障基金财务报表的汇总编制,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承担基金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建设与管理。根据上述职责,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设办公室(信息中心)、医疗审核股、基金结算股、特殊人群和个人账户股、基金征缴股、医疗救助股等6个内设股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负责人(副股级)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