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财务、文电、党务、会务、机要、工会、档案、安全、卫生健康、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聘请和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经济责任审计股。 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