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研究新时期统战工作的理论和方针、政策,调查了解和掌握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协助党委总揽统战工作全局。组织贯彻中央的统战政策和自治区、市委的有关指示,向党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向区党委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党委决策起参谋作用。
(二)宣传党的新时期统战政策,了解检查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反应这些阶层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党外后备干部和新阶层人士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团结联系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做好政策引导。
(三)负责联系辖区内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研究反映辖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帮助、教育、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走社会主义道路。
(四)指导镇、街道(社区)做好统战工作
(五)协助做好区政协委员的推荐
(六)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七)协助党委、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引导非公企业和非公人士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