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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宁监狱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安宁市
公众号ID:yunnananjy
公众号分类:健康
关于公众号:

“云南省安宁监狱”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云南省安宁监狱,属于健康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加强监狱文化建设,开展精神文明传播,加大监狱对外宣传力度,维护警察心理健康,发布信息通知通告。

开发/运营主体:云南省安宁监狱

关于主体:云南省安宁监狱是云南省安宁市县街乡的一所监狱。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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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云南省安宁监狱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云南省安宁监狱是由云南省安宁监狱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云南省安宁监狱成立于1951年7月1日,位于云南省安宁市县街乡,隶属云南省司法厅,以“安全第一,改造罪犯”为指导思想。监狱建有教学楼、习艺厂房等设施,设有服刑指导中心与心理健康指导中心,2011年已有17名警察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其安防系统整合技防、物防、人防,形成立体化防控体系,并通过生产项目调整与职业院校合作,累计700余名服刑人员获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2014年1月,该监狱完成昆明市首例撤销缓刑收监案件。近年持续推进教育改造工作,开展法治教育、技能培训及文体活动,并实施消防应急演练、地震疏散演练等安全管理措施。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执法规范化成果,同年召开年终改造大会总结监管成效。监狱还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死缓罪犯提请减刑,履行刑罚执行职能。

监狱建设

完善监狱功能

云南省安宁监狱贯彻“安全第一 ,改造罪犯”的主导思想,在优化监狱布局、完善监狱功能上见成效。监狱加强了罪犯教学楼、图书阅览室、文体娱乐设施、习艺厂房的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刑人员的学习、生活和改造环境;按照司法部的标准,规范建设服刑指导中心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充分发挥服刑指导、心理矫治改造在监狱改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截止到2011年 2月取得心理咨询师的警察有17人。

推进监狱信息化建设

安宁监狱初步建成了集报警、监控、录音、录像功能于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和覆盖全狱的网络通讯平台,促进了围墙等硬件设施的整合,筑牢了物防屏障;促进了智能哨兵执勤、音视频监控及录音录像、门禁系统等模块的整合,丰富了技防手段;促进了武警兵力、监狱警力的优化整合,强化了人防保障。实现技防与人防、物防、联防有机结合的立体防范体系。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为保证创先争优活动深入进行,安宁监狱充分利用土地和区位优势,加强第二劳动改造区的监管设施、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引进便于管理、发展前景广阔、适宜罪犯改造的生产项目,为加强罪犯劳动改造,矫正恶习,有利于罪犯掌握一技之长,进一步提高罪犯劳动技能和谋生本领。

推进职业技能教育

安宁监狱依托合作企业先进的设备、理念、技术等条件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一是搭建培训平台。针对新引进项目科技含量、生产水平、劳动技能要求相对较高的特点,采取短期理论培训加实训基地建设的模式,推动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先后与省监狱局技工学校、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能培训站、云南农大建工学院、省第155、169、209职业技能鉴定所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建立了实训基地,切实提高罪犯劳动技能和谋生本领。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按照理论学习一至两个月,实训操作两个月的培训模式,对罪犯进行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有700余名服刑人员获得了职业技术资格证书,超额98%完成省监狱管理局下达的任务,为提高罪犯劳动技能和谋生本领,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打下扎实基础。

新型执法

晋宁县司法局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通力合作,于2014年1月6日将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余某送达云南省安宁监狱收监执行,这是自“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昆明市首例收监执行的撤销缓刑裁定案件。

社区矫正人员余某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5月16日被晋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余某入矫后,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2013年12月24日,晋宁县人民法院对撤销余某缓刑的建议作出以下裁定。2014年1月6日晋宁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对余某执行收监裁定,并将其押送至云南省安宁监狱收监执行,县检察院对全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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