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有关滇池管理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二)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利用综合规划;保障城乡人饮供水及工农业生产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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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办文、办会、综合协调、档案、保密、印章管理、信访、信息、督查督办、政务公开、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局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辖区水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水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和案件评查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司法衔接、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局对外合同审查备案工作;制定、修订和清理水务部门地方性规范文件;负责全局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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