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北海市和银海区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执行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和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贯彻执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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