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区内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审批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证。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和协办全区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
八、会同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各镇司法行政工作和人员管理。
九、负责办理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或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综合股
1·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拟定全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检查全区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承担银海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法律援助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的宣传和经验总结、交流;负责“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咨询服务和管理。承担银海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工作。
三、基层股
负责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监督指导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拔工作。
四、调处股
负责调处办日常具体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检查、督促、指导和协办全区“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
五、社区矫正股
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工作;指导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监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