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地方性财政、税务、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参与制定全市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市财政发展战略,拟订和和执行全市财政分配政策;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三)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汇编全市年度预算;组织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执行;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审编全市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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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二)综合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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