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及回夷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形势分析研州、保持就业形势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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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信访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政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处理、保密、文书档案、调研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综合管理机关公共事务、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承担全区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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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设立宜昌市夷陵区公共就业培训考试中心,与区劳动就业局合署办公。重新核定区劳动就业局(区公共就业培训考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23名。同时撤销宜昌市夷陵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其职责划转区公共就业培训考试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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