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将市物价局的职责,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研究制订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职责,市水务局承担的水能资源开发中涉及能源行业管理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区县政府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发展变化需要适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除国家、省、市政府明确必须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转报国家、省审批(核准)的项目外,原则上由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管理;备案管理的项目,除国家、省和市政府另有规定的外,下放区县实行属地化管理。除国家、省和市政府明确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列名管理的价格(收费)审批项目外,授权区县实行分级管理或由市场自主定价。
(四)加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重点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加强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搞好政府投资综合平衡,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价格管理和资源价格改革,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推进可持续发展,提出保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统筹城乡,促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地区发展差异;加强区域合作战略研究,提出跨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同周边市州和各友好城市的区域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