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
(二)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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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政治部
公安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和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政治部归口管理干部处、警务教育处和宣传处。
干部处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县(市)党委及组织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警力配备,协同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公安编制使用、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统一考录工作组织、录用审核和人民警察警衔审核、报批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技术职务评聘和管理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指导优抚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退休手续的办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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