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
(一)宣传贯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制定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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