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协调全区政法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2、组织、领导、协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3、检查、监督全区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效率的具体措施,保障国家法律在本辖区的统一实施;
4、支持和监督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处理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研究拟定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协助区委、区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与政法各部门共同管理中层干部;
6、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区工作,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治工作的重大措施,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处理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社会重大治安事件和其它危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为全面履行职责,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区委政法委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公开办事为原则、廉洁高效为目的的办公制度,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办事规范、公正执法,努力建设成为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部门。
内设机构
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执法督查科、综治科、依法治区工作科。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本委工作情况,积累素材,综合分析,完成本委各类文字材料;
2、按规定及时、准确做好各种统计和报表并上报,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要求上报的材料;
3、建立健全各类业务台帐,做好登记工作,按档案管理要求,做到统一整理、归档管理好各类档案文书;
4、处理本委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做好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
5、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反馈以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6、牵头做好各项政法宣传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有关信息报送,每月底编发《邗江政法情况》;
7、协助区委组织部门做好全区政法干部管理工作,强化政法队伍建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执法督查科工作职责
1、检查督促全区政法各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组织全区政法各部门开展执法调研活动;
3、做好上级党委政法委和区委交办的案件督查协调工作;
4、研究协调本辖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指导全区各镇(街道)政法委的执法督查工作;
6、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综治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研究、拟定辖区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安排和措施,提交综治委或综治办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稳定、安全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区委、区政府及区综治委研究。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稳定、安全问题;
3、协助综治办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4、协助综治办组织开展综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和奖惩。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责任倒查,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5、协助综治办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6、负责做好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实绩档案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综治工作的归纳、综合和总结综治工作经验,综治工作的宣传、调研和理论研究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依法治区工作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依法治理各项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依法治区工作的贯彻落实;
2、指导及推动全区各镇(街道)、成员单位和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起草依法治区工作有关文稿,实施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的各项工作;
4、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典型,总结交流依法治区工作的经验,做好依法治区对外宣传工作;
5、加强依法治区网络建设,负责依法治区工作的上下联络、综合协调;
6、负责依法治区工作考核验收和评比奖惩等各项具体工作;
7、完成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