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旅游业、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研究编制全区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业发展,指导全区旅游工作;拟定全区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开发战略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推广活动;协调媒体联络和旅游新闻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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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对内对外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目标考核工作的落实。组织协调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文秘、目标绩效、机要保密、档案、后勤、信访、维稳、综治、信息、政务公开(含政务网站管理)、精神文明、创文、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对各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预算内外资金进行收支管理和核算。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做好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负责全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牵头组织文化艺术相关系列职称申报工作。负责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与高等学校院地共建人才培养及使用工作。组织指导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全局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培训工作。牵头负责综治维稳、信访、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承担局党组和党支部日常工作。承担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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