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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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审计科)
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民政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二)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构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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