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二)负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和分析研究犯罪特点,并制定对策。
(三)负责侦破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侦破经济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毒工作。
(四)负责查处辖区内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负责查处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管理、监督和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更多「机构职能」介绍请查阅全文…
现任领导
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刘涛
宣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许斌
宣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波
宣城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冯兴吾
宣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金红
…更多「现任领导」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