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报区政府的文电;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督查室。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对国务院、省、市、区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办理区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的会务工作。
(二)秘书股。办理办公室日常综合事务性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印鉴的使用管理、文字打印工作;负责各部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报告和上级各类文电的办理工作;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纪检监察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负责全区性会议的会务和组织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及区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事项及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直属机构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金融法律法规;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负责联系驻宣金融监管部门和驻宣金融机构;协调引进金融机构;落实上级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组织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金融项目招商工作,完善投融资体制建设,开辟各种融资渠道,为全区“三农”主体及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指导和协调各类金融机构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指导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金融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维护金融稳定;负责全区各类金融机构改革的组织、协调,对区属金融机构实施行业管理;负责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业绩的考核评价;承办区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更多「直属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