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区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及时修订调减全市投资核准目录,大幅度提高市级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国家、省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家、省政府审批、核准或由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区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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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机构职能一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和省、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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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机构一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建议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新闻信息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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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特派员2名,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市能源局局长高配为副处级)。
机关后勤服务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名。
其他事项
(一)健全完善宏观调控的部门协调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遵循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发挥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关系。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其中,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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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张家界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专题调研座谈会召开
2013年6月27日,张家界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专题调研座谈会召开,省调研组人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芳禄出席会议,市人大财经委、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我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的汇报。据了解,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五大类共38项主要发展指标,其中综合指标12个,旅游业类指标3个,城市建设类指标5个,社会发展类指标11个,生态建设类指标7个。截止2019年上半年,共有36项指标满足进度要求或提前完成,占总指标的95%,指标完成总体情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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