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起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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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挂行政服务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保密、档案、提案、信访、后勤、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承担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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