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09]67号)和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市市县(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宁发[2009]21号),设立西宁市林业局(西宁市园林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牧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林业和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起草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林业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的调查、动态检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工作。
(二)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并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执行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地方标准和规程,组织、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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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西宁市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拟订林业园林人才培训和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工、青、妇工作和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计划与资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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