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机构设置
梧州市大坡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工作办公室)、农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下设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站)、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营服务站、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综合文化站、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水利工作站(河长制工作站)、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林业工作站(林长制工作站)、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