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贯彻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制定本区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区体育工作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促进体育工作的社会化、科学化、法制化。
(二)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及《上海市市民健身条例》,指导各级群众体育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体育社会化,管理社会体育组织,培训体育骨干,不断扩大体育人口,增强人民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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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设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业务科、社会管理科。各科(室)主要职责为:
(一)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内部事务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行政决定事项的督办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信息报导和调研工作;
全面管理全区运动员的业余训练,制定激励政策和管理办法,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负责承办全国、市级体育竞赛活动,抓好全区中、小学体育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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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局长:程遐梁
局党组书记:王仁伟
负责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党建、组织人事、办公室、体育总会、产业办、上海国际体操中心、两会意见提案办理等工作。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夏俊祺
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全民健身、社会体育管理、社会体育管理科(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温水池、网球场、宣传与文明单位创建、统战、工青妇、政务信息等工作;协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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