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产业发展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管理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和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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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宣传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统筹落实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政策法规、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资产管理。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宣传推广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的整体宣传及重点文化和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务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对外发布新闻和舆情信息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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