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沿革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是由1953年1月单独设立的人事科和1958年9月单独设立的劳动科逐步演变而来的,经历了由科改局、撤并重组、分分合合多次变革,先后定名“人事科”、“劳动科”、“劳动局”、“人事局”、“人事劳动局”、“劳动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仙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仙桃市人事局合并组成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并挂仙桃市公务员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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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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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朱立华: 局长
雷平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系统和机关宣传、机要保密、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精准扶贫、计划生育、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全市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就业创业工作。分管办公室、宣传科、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劳动就业管理局、基层人社服务中心。
康中洲: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职称评审工作。分管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服务中心、职称评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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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统战、政务、督查、信访、应急、综治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管理机关公共事务、政务值班、接待等工作。负责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功勋荣誉和表彰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市评比表彰奖励工作,承担我市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系统创先争优、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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