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管理目标,拟定年度本区城市管理的任务和重点。
(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完成行政执法的目标和工作规划。
(三)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受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具体包括: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行政处罚权;4·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7·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8·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9·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的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组织开展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访、文件档案和印章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党建、精神文明、效能、工会、后勤及接待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各科、各中队协调工作,维护办公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