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兴区、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并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规划宣传股、组织人事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重大会议、信息化、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综合性调研、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