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筹建于1979年12月,隶属于拉萨市。
1986年划归林芝地区管辖。建院之初和公安、法院合属办公,对外称为“公检法办公室”。
2001年检法两家与公安局分开。共同借用县公安局的一间伙房办公,当时仅有检察干警4人。
2003年9月,在县政府的关心关怀下,才搬进了一间面积约30平方米的办公室独立办公。2007年搬入县法院旧办公楼,该办公楼修建于2005年。2013年,在上级部门与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完成了墨脱县人民检察专业技术用房和业务用房项目,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为局部五层全框架结构,总面积2356·42平方米,总投资833·6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40万元,其余193·64万元缺口资金以及60万元的办公设备购置费均由县政府解决。现有干警周转房于2007年7月15日建成,共有8套住房,每套约有38·5平方米。2015年,在上级院和县政府的关心下,院旧办公楼改造为食堂项目的资金已经落实到位,其中林芝市院解决50万元改造资金,县政府解决12万元相关配套资金,2019年11月,在上级院和广东省检察院的援助下,投资630万元,建筑面积1573平方米的新建周转房开工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干警的住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