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林芝市司法局的前身是林芝行署司法科,成立于1988年。1992年更名为司法局(科级建制), 1993年升格为
林芝地区司法处, 2015年随林芝撤地设市更名为林芝市司法局,全市六县一区均设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
林芝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全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39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基层科、法宣科、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8个相关职能科室。
工作职能
1·编制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研究制定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林芝市人民调解工作。
4·负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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