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决策部署,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盟区域经济合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
(二)研究分析盟内外经济合作情况,提出全盟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建议和措施办法,建立健全盟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协调推进盟内外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全盟性经济合作活动。参与国际间经济交流合作。
(三)积极推介宣传兴安盟区域优势、优惠政策、合作办法,广泛开展投资推介、招商活动,推进全盟经济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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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收发、督办、保密和机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落实国家、自治区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协同推进盟市间及周边地区区城发展工作,建立完善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统筹研究全盟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协调重大事项等工作。
(三)区域合作科。负责研究制定区域经济合作规划。负责招商引资数据统计与分析。研究拟定旗县市间协同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兴安盟驻外区域经济合作联络处工作。承接上级区域合作、招商引资考核,以及对各旗县市进行区域合作、招商引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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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校友经济服务中心)
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校友经济服务中心)为兴安盟区域经济合作局所属公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指导、服务全盟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全盟整体布局及各地产业定位提供有效信息,协助旗县市开展精准招商。
(二)负责收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相关信息,收集全盟各园区围绕建链、补链、强链的重点合作招商信息,收集全盟规模以上企业的拟合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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