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应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承担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综合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温工作。负责技能人才培训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加强校企培养合作,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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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综合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清理工作。牵头办理局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牵头调查研究工作,参与重要文稿起草。承担国内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动态的收集和综合研究工作。牵头承办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和处罚听证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市本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系统普法和执法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局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事宜。牵头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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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8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中层领导职数4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9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现任领导
张雷(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负责全面工作。联系鹿城区、永嘉县。
张健(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协助局长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关系处(监察执法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温州技师学院、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联系龙湾区、平阳县。
庄加灵:(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协助局长分管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国际合作交流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资福利和奖励处、市人事考试院(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温州人才院)。联系瑞安市、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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