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草案。负责立法协调。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县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武威市司法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统计、信访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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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武威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处主任1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名,科级干部职数15名(正科级7名,副科级8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