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档案资料的管理保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教育宣传、信息征集和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基建项目、校舍建设、维修工作,统一管理专项教育资金;负责国内外贷款捐赠筹资的管理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学校房地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减排、行政执法、计划生育、法制、扶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财产管理、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普通教育、师范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和改革;负责实施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中小学德育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以及人防教育、人口教育、法制教育、校外教育和环境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年报的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学校安全管理、维稳工作;负责初、高中会考工作;负责全市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工作。
(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规划、协调、综合管理和改革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各中等专业学校和各类成人教育学校的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学生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负责职教师资班的招生推荐工作,指导职业技术学校的基地建设和产业开发;负责检查评估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类成人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学水平;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全市普通高等院校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报名考试工作。
(四)人事科(行政审批科)。
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全市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等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全市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基金会以及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的审批;负责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推荐工作;负责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后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公办职业高中和高中阶段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审批工作;承办局党委的日常工作。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按照规定集中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务事项。
(五)监察审计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行政监察日常工作和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和监督检查重要信访批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育经费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种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及经济效益的审计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重大审计事项,承担市直各学校的财务审计工作和全市教育系统的重要审计调查,监督检查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的执行情况及教育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六)安全稳定与应急管理科。
负责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政策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并按预案要求开展各类演练;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应急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并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应急值班安排和信息报送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和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学生预防违法犯罪、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协调、指导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反邪教和防范宗教渗透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禁毒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