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拟订全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各类专业规划,制定相关行业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容行业管理和监督。牵头负责全区市容环境的综合治理;负责户外广告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城市规划中涉及市容项目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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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政务、事务;负责文书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经费的计划编制和使用管理;负责制订局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扎口管理城市垃圾处理费、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费等城市管理收费和票据使用;负责管理局系统国有资产和内部审计。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制订、落实党建工作计划,协助党组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党务工作、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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