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及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综合协调承办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和提案、计划生育、安全和后勤工作。承办局机关及局直各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领导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督检查、机关和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有关局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单位设施建设工作和各类行政事业性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基本建设工程财务决算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指导全区重点基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及资金安全管理。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