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
(二)制定全州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与依法治州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督促各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文山州依法治州办公室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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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文山州司法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以及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参与和指导调查研究,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拟订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司法行政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电子政务工作,办公自动化的建设、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机要、文秘、信访、统计、档案、保密、政务信息、干部保健、接待以及车辆、办公用品的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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