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信阳市浉河区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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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信阳市浉河区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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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任免
2021年7月17日,浉河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关于浉河区委主要领导同志的任免决定:于海忠同志任中共信阳市浉河区委书记,翟晓宾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信阳市浉河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1年8月31日,中共信阳市浉河区第六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六届区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于海忠、赵军华、刘祖刚、黄家新、朱志勇、华运君、廖伟、杨鹭、吴永阳、叶先高当选为第六届区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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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领导
书记
赵军华:中共信阳市浉河区委书记,区长,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副书记
邵永峰:中共信阳市浉河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区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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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河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信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浉河区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6个。区委机构1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6个。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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