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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物管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温江区
公众号ID:wenjiangwuguan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温江物管”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成都市温江区物业管理局公众账号。

开发/运营主体: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主体: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的下属单位。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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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温江物管是由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下属行政部门,2019年机构改革期间由原区建设局和房产管理局合并组建,加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牌子。该局位于温江区海科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510123009217601d,主要负责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城市更新等工作,涵盖保障性住房管理、地下空间开发、村镇建设指导等16项职能。

该局成立后强化公园城市建设规划,推进基础设施与轨道交通统筹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并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其前身机构为区建设局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前相关职能由两局分别承担。近年来牵头制定多元化安置政策、发布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并开展物业小区文明养犬专项治理,推动建筑节能技术应用及成品住宅建设。

基本简介

2019年2月28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干部大会。改革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牌子,不再保留区建设局、区房产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措施,编制相关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指导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租赁补贴发放。

(三)负责推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负责产业运行态势监测、统计分析;负责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负责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新经济政策研究,制定推进措施。

(四)负责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管理服务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和建筑行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从业人员的行业培训管理;指导房地产和建筑行业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定额、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纠纷;负责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五)负责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和建筑市场,承担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成品住宅推进和监管工作;负责房屋楼盘表的建立和面积管理;负责房屋交易行为监管,承担房屋买卖、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网签工作;负责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体系,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负责建筑材料在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中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和监管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参与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城市更新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负责城乡建筑风貌的立面管理,统筹协调城市既有建筑功能改造、特色街区建设;承担棚户区、危旧房、老旧院落(小区)、老旧建筑、城中村、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

(八)负责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负责统筹城乡基本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区级重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重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负责统筹全区轨道交通(含地铁、轻轨)建设;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的指导协调与监督管理。

(九)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区级重大基础设施及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建设推进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承担区级重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

(十)负责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村镇的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村镇建设项目安排与经费补助;负责历史名镇(村)、传统村落申报评定及保护、开发、利用;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危房改造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攻关和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运用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和建设维护金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负责建设行政事业性费用的核缴与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公园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公园城市生态建设发展;负责制定全区公园、绿地、绿道、生态绿篱围墙、慢行系统规划建设导则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指导公园城市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指导镇(街道)开展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推动城乡建设和住房管理高质量发展。坚持“以项目促管理、以行业促产业”,提升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统筹力度,强化建筑质量及安全管控,加快发展绿色、环保、节能、智慧建筑,稳步推进成品住宅建设,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为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提供居住保障。健全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稳步推动房地产市场监管由单一的行政管控向综合施策转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健康发展。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强化项目属地政府监管职能,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信用评价为核心的监管体系,简化行政审批,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政府职能从“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向“简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努力构建公正高效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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