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全市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组织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扶持保护办法;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市福利彩票发行和参与本级福利资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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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民政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民间组织和社会福利事务室。负责监督实施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规章;负责办理审批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组织活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变更申请审批和经营性公墓申办材料报送工作。负责编制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保护政策和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负责婚姻、收养、救助、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弃婴、儿童收养审批、救助保障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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