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民政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民间组织和社会福利事务室。负责监督实施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规章;负责办理审批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组织活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变更申请审批和经营性公墓申办材料报送工作。负责编制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保护政策和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负责婚姻、收养、救助、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弃婴、儿童收养审批、救助保障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三)社会救助室。负责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编制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年度需求计划;负责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特困供养人员供养工作和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服务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和社会救济工作。
(四)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室。负责落实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协助省厅完成镇和村(居)组织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市辖区内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界线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标准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录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