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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检察院

所获荣誉

199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1998-2001年被海南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2000年被评为“五好检察院”;

2001年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控申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届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2009-2012年连续四年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

201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海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荣誉称号;

2018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活动中荣获提名奖;

202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2022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23年被评为“节约型单位”。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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